惠州大亚湾公租房的申请时间可能会因批次和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根据最新的信息,第八批公租房的申请时间已经确定。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时间和相关信息:
申请时间
第八批公租房申请时间:由于台风原因,申请时间延长至9月4日
申请条件
大亚湾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大亚湾区城镇居民户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大亚湾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独立申请人除外)。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条件。
大亚湾区生活或工作的非本区域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持有本辖区城镇居住证。在本辖区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大亚湾区无房产。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申请时间和条件可能会有变化。建议关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或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申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