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近日,惠州市有关部门在网站刊发了《惠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备受关注的入户问题迎来的消息!
新政指出,将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各县区落户政策;同时,在2016年11月21日之前购房且已办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可申请落户,而在该日期之后的购房者则不再允许购房入户。
具体新政内容与政策解读如下
(一)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政策解读
1、农村籍高校学生可按自己意愿选择迁入就(创)业地;2、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落户。
(二)全面放开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落户政策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住且已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时长无限制)的人员可入户。
(三)进一步放宽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落户政策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1、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满两年;2、稳定就业或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3、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可办理入户。
(四)优化惠城区落户政策1. 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下同)的落户政策,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1、在惠城区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满3年;
2、稳定就业或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
3、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可入户。
2. 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迁入落户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
政策解读1、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满2年;2、稳定就业或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3、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可办理入户。
(五)引进人才落户政策引进人才对象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技能型人才包括: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引进人才落户条件:1. 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2. 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辖县内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1. 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2. 往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普通全日制大专和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惠城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1. 设街道办事处地区:(1)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2)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市直属或惠城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合法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 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引进人才迁移准入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
符合引进条件的上述人才及国家、省、市级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经相关部门核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政策解读1、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应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惠城区的马安、横沥、三栋、芦洲这四镇皆按该条件入户)
3、惠城区: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在该公司购买社保6个月以上的毕业生。
(六)购买商品房落户政策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有关部门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2016年11月21日前已购买二手房,并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可申请入户。(注:因新房的房产证办理时间较长,即便在该日期前已购房,但还未办理这几个证的同样无法入户)
1.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惠州之家微信公众号,
2.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得惠州各区县多种落户详细教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惠州之家】,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得惠州各区县多种落户申请条件+材料、申请流程、惠州落户政策详情、地点等等
➤长按上图识别关注“惠州之家”公众号微信对话框:
回复【落户】获取惠州各区方式落户指引
回复【上学】获取惠州各区中小学报名攻略和学区划分攻略
回复【九价】获取惠州九价疫苗最新消息
回复【招生】获取2024惠州招生政策最新消息
回复【电动车】获取惠州电动车在线上牌入口
回复【机场大巴】获取惠州机场航班及机场大巴信息
回复【居住证】获取惠州居住证网上办理入口
回复【国产二价】获取惠州国产二价接种地点
【免责声明】惠州之家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惠州之家采编中心协调处理(或删除):电话18665809694,邮箱:11857288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