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家庭团聚入户-收养入户
1.办理条件
收养人是本市户籍居民,符合法律规定且领取了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可申请随收养人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2.需审核扫描上传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
(3)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其他情形:
收养人已婚的需提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3.办理流程
全市任一公安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后,呈报户籍地县(区)公安局领导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批准意见后,由受理窗口办结。
4.工作要求
(1)《入户申请审批表》由受理民警录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无需填写纸质表格。
(2)收养人携同入户人员到派出所窗口并现场拍照。
(3)被收养人属于省外迁入的应当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惠州之家,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得惠州各区县各种落户方式申请条件/材料、申请流程、落户政策详情、申请地点等。
➤长按上图识别关注“惠州之家”公众号微信对话框:
回复【落户】获取惠州各区方式落户指引
回复【上学】获取惠州各区中小学报名攻略和学区划分攻略
回复【九价】获取惠州九价疫苗最新消息
回复【招生】获取2024惠州招生政策最新消息
回复【电动车】获取惠州电动车在线上牌入口
回复【机场大巴】获取惠州机场航班及机场大巴信息
回复【居住证】获取惠州居住证网上办理入口
回复【国产二价】获取惠州国产二价接种地点
【免责声明】惠州之家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惠州之家采编中心协调处理(或删除):电话18665809694,邮箱:11857288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