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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信!“6千变3万2”?惠州目前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不变!
日前
各大媒体先后报道了
“5月1日正式实施!惠州发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规”的政策新闻
但个别中介却别有用心,断章取义
谣言在朋友圈传播
“五一后,维修基金要涨了”等不实流言,
错误引导舆论风向,制造恐慌。
注意!注意!注意!
目前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标准并没有变化,
仍然是执行高层建筑60元/㎡,多层建筑50元/㎡,车库75元/㎡。
网上流传“5月1日之后,惠州维修基金将按总价的2个点收取”、““现在维修基金60元/平米,100平米160万的房子就是6000元,5月1日后按照160万的2%征收就是32000元……”
①断章取义、偷换概念。政策第十条里面写的“业主首期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房改成本价的 2%计算缴存”,这是基于一个前提条件“售后公有住宅”,并非商品房。
② 不严谨。这些朋友圈转发内容把“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错打成了“维修基金”。
根据《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惠州市目前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是高层建筑60元/㎡,多层建筑50元/㎡,车库75元/㎡。维持不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上一年度本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的5%,这意味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后或将随着上一年度的住宅建筑安装工程平均造价起伏。
而售后公有住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和售房单位共同缴存,缴存时间为办理产权证前。业主首期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房改成本价的 2%计算缴存;售房单位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缴存到监管账户。请注意,这个主体是“售后公有住宅”。
名字解释
售后公有住宅:是指按照国家房改有关售房政策,单位职工按成本价、标准价或优惠价购入的原产权属于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入的由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又称房改售房、售后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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